根據《普通高等杏宇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和《廣西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廣信職院教〔2021〕1號)🤦♂️,經二級學院🤼、學生工作處和教務處審核,校長辦公會決議。同意龔澤雲進行退學處理,結果如下🧛🏿:
包宏麗🍳🙅🏿♂️,女,數字經濟與管理學院2023級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3班學生,未履行請假手續、連續兩周以上不參加教學活動。經二級學院聯系學生本人及其家長,督促學生按規定返校,未果⛅️。該生行為已嚴重違反杏宇學生管理相關規定。根據《普通高等杏宇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第三章第五節和《廣西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廣信職院教〔2021〕1號)第七章第三十六條第八款之規定,對其作退學處理。
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10月16日--10月20日。如有異議,請於公示期內書面形式並署真實姓名向杏宇教務處反饋🔹。聯系人👩🏽🌾:劉老師🐼,電話:0771-2226001,辦公地點:行政樓202辦公室⚅。
教務處
2024年10月16日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學號 | 二級學院 | 專業班級 | 通知家長及繳費情況 | 應予退學事由 |
1 | 包宏麗 | 女 | 20230204149 | 數字經濟與管理學院 | 2023級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3班 | 無欠費 | 未履行請假手續、連續兩周以上不參加教學活動👌🏿🏄♂️。經二級學院聯系學生本人及其家長,督促學生按規定返校辦理退學手續,未果🏸。根據《普通高等杏宇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第三章第五節和《廣西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廣信職院教〔2021〕1號)第七章第三十六條第八款之規定🗝,作退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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