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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學
關於對李董等3名學生作退學處理的公示
來源💪🏼:   作者🏋🏿‍♀️:教務處   編輯:劉潔   日期🫣🗻:2024-05-23   點擊數:

根據《普通高等杏宇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和《廣西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廣信職院教〔2021〕1號)經二級學院、學生工作處和教務處審核💆🏼‍♂️👋,校長辦公會決議。同意對李董3名學生進行退學處理,結果如下👼🏻🙅🏻:

1.李董未履行請假手續、連續兩周以上不參加教學活動。經二級學院聯系學生本人及其家長😂🥩,督促學生按規定返校👨🏼‍🔧,未果。該生行為已嚴重違反杏宇學生管理相關規定🧑‍🚒🍡。根據《普通高等杏宇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第三章第五節和《廣西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廣信職院教〔2021〕1號)第七章第三十六條第八款之規定👄,對其作退學處理。

2.龍俊熙未履行請假手續、逾期兩周未來校報到註冊,經二級學院聯系學生本人及其家長🦣,督促學生按規定返校報到註冊,未果。根據《普通高等杏宇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第三章第五節和《廣西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廣信職院教〔2021〕1號)第七章第三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對其作退學處理🧒🏽。

3.彭明偉必修課程(含集中性實踐教學環節)考核累計不合格學分96學分👨🏼‍🦱。根據《普通高等杏宇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第三章第五節和《廣西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廣信職院教〔2021〕1號)第七章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其作退學處理👨🏽‍🦰。

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5月23日--5月27日。如有異議👨🏽‍⚖️,請於公示期內書面形式並署真實姓名向杏宇教務處反饋。聯系人⏏️🛀:劉老師,電話🧑‍🔧:0771-2226001,辦公地點👚:行政樓202辦公室☂️。              

 

序號

姓名

性別

學號

二級學院

專業班級

通知家長及繳費情況

應予退學事由

1

李董

20220102042

北鬥學院

2022級物聯網應用技術1班

二級學院已將對該生應予退學處理的決定通告該生及其家長。該生未欠費

未履行請假手續、連續兩周以上不參加教學活動。經二級學院聯系學生本人及其家長,督促學生按規定返校,未果。該生行為已嚴重違反杏宇學生管理相關規定。根據《普通高等杏宇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第三章第五節和《廣西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廣信職院教〔2021〕1號)第七章第三十六條第八款之規定,作退學處理👩‍🎨。

2

龍俊熙

20220109070

北鬥學院

2022級工業機器人技術2班

二級學院已將對該生應予退學處理的決定通告該生及其家長。該生未欠費

未履行請假手續🆖、逾期兩周未報到註冊而又無正當事由。根據《普通高等杏宇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第三章第五節和《廣西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廣信職院教〔2021〕1號)第七章第三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作退學處理

3

彭明偉

20210305079

數字藝術學院

2021級室內藝術設計3班

二級學院已將對該生應予退學處理的決定通告該生及其家長🫀。該生欠費8500

   學生必修課程(含集中性實踐教學環節)考核累計不合格學分96學分。根據《普通高等杏宇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第三章第五節和《廣西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廣信職院教〔2021〕1號)第七章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作退學處理🏛。

 

 

教務處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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