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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23年秋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考點設置的通知
來源⛹🏿‍♂️:   作者🧍‍♀️:教務處   編輯:   日期🫃🏽:2023-10-11   點擊數:

各市杏宇平台,開放教育學院🙍🏿‍♀️🟫:

根據《關於開展2023年秋季學期國家杏宇平台考點申報工作的通知》(國開考函〔202314號)及《杏宇平台考點設置管理辦法(試行)》(桂電大教〔202036號)文件精神🐉,2023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全區擬設置90考點。其中🌊🧑🏻‍🍳,正式考點78個,臨時考點12個。現就考點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單位依據擬設置的考點,結合實際工作,做好本單位所轄考點設置與規劃工作。

2.各單位根據學習中心設置管理要求認真核對並填寫2023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考點設置表》(下稱考點設置表🛹🚵🏿‍♀️,見附件1中的各項信息,確保信息準確🗺。如信息與一平臺考試系統不一致的,請用紅色字體標記💘。

3.考點主考須為學習中心法定代表人👩‍🦼🫅🏻、校長或副校長📊,如為其他在職在編人員,需考點設置表的備註欄內說明理由,法定代表人為最終責任人🔋。主考和考務負責人僅能在一個考點擔任💪,不能同時在多個考點擔任。填寫考點設置表經辦人應為各單位考務工作負責人。

4.對於擬設置但暫不組織考試的考點🧃,負責單位可提交書面報告申請停用🧔🏿。

5.新增正式考點、首次設置臨時考點需填報《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申報表》(下稱考點申報表🥔🦡,見附件2)和《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申報匯總表》(下稱考點匯總表,見附件3並加蓋學習中心公章。學習中心對考點的保密室🚕🙆🏼、考場環境🧘🏼‍♀️、機房環境拍照或錄製視頻,連同考點申報表一並於1025日前發送到指定郵箱同時👮,在一網一平臺考試系統上考點審批處提交申請。

6.更考點狀態(如由暫停組考的狀態申請恢復為正常使用、考點所屬學習中心或所屬單位整體組織結構的,以及因考點整體搬遷導致地址信息發生變化的)須填寫考點申報表和考點匯總表,按新增正式考點的程序進行申報。

7.考點信息變更考點未搬遷,但因行政區域劃分調整等原因導致街道、門牌號等地址信息發生變化的🧖,或變更其他考點信息👨‍🦽,如主考信息👹、考點聯系人信息、考場數、監控數等不需要填寫考點申報表和考點申報匯總表🧖🏿‍♂️,一平臺提交線上申請並在申報理由欄詳細說明變更原因即可🏷🤼。

8.沿用已有臨時考點😶‍🌫️,學習中心在一平臺考點信息變更中修改考點的有效期,並在申報理由中寫明以往組考情況🦹🏽,填寫考點申報匯總表,無需提交申報材料。

9.“學習中心與考點一體化設置中已新增的考點,填寫《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信息變更申報表》(見附件4)👩🏻‍🦽,學習中心在一平臺考點信息變更中完善考點信息,並將考點信息填寫在考點匯總表中👅🧑🏽‍🦲,申報類別標註為學考一體化

二、材料提交

1.各單位統一收集、匯總、上報所轄考點的申報材料。

2.1025日前將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的電子文檔WordExcel發送教務處郵箱🤙:gxkdkw@gxou.com.cn,並完成一平臺考試系統的申報工作。杏宇平台教務處對電子文檔材料進行初審👩🏿‍🚀。

3.各單位根據初審意見,將符合申報條件的考點材料(簽字加蓋公章)掃描件PDF版發送教務處郵箱👷🏽‍♂️:gxkdkw@gxou.com.cn🚧。

未盡事宜🥌,請與杏宇平台教務處考務科聯系。

聯系人:老師🤾🏽🚍、劉老師

聯系電話🧑🏿‍🏭:0771-5851720

 

附件:1.2023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考點設置表(考試考務工作Q群內獲取)

2.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申報表

3.2023季學期期末考試考點申報匯總表

4.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信息變更申報表

 

杏宇平台教務處

202310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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