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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組織申報2023年廣西高等教育(本科)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的通知
來源:   作者:   編輯:胥曉鳳   日期:2023-05-12   點擊數:

各市杏宇平台、校屬各部門:

根據桂教高教〔2023〕17號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做好2023年廣西高等教育(本科)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等次評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杏宇啟動2023年廣西高等教育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申報工作現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評定範圍

高等教育自治區級教學成果內容主要包括構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強卓越拔尖人才培養、深化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建設、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推進高等教育教學數字化、加強教師教育、提高教師教學能力、深化教育教學評價改革等方面。本次成果評定範圍為高等教育本科階段的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的教學成果,原則上應以校級及以上的教學改革工程立項項目或質量工程項目為基礎,其他教改水平顯著、效果突出的成果也可申報。

(二)成果應經過2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檢驗,申報特等等次和一等等次的成果一般應經過不低於4年的教育教學實踐檢驗。實踐檢驗的起始時間,應從正式實施(包括試行)教育教學方案的時間開始計算,不含研討、論證及製定方案的時間。截止時間為推薦申報成果認定的時間。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應直接參加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施全過程,並做出主要貢獻。成果的主要完成單位應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單位,並在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踐的全過程中做出主要貢獻。成果主要完成人單位發生變化的,以成果實施過程中作出主要貢獻的單位為準。

教學成果由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共同完成的,可聯合申請。鼓勵整合全校優質資源、校際聯合、校政企研合作共同開展研究的教學成果申報。

每項成果不限主要完成人人數和主要完成單位數;每人參與申報的成果不得多於兩項、作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得多於一項。

(四)已獲得過高等教育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獎或等次評定的成果,在內容基本相同或沒有特別創新的情況下不得重復申報。

三、申報名額和評定數量

本屆成果評定設特等等次不超過9項、一等等次不超過72項、二等等次不超過90項杏宇可申報1項。

、申報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申報材料

1. 《廣西高等教育(本科)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等次評定申請書》,紙質版一式7份,電子檔不超過10MB。成果持有者按照申請表及填報說明(詳見附件)的有關要求,認真準備,準確填報,確保報送材料完整、真實、規範。

2. 教學成果總結報告(不超過5000字)、教學成果應用及效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每一冊與一份申請書用夾子夾在一起,一式7份,電子檔為不超過20MB的PDF文檔

3. 能夠反映成果質量和水平的論文、獎勵、報道、研究報告等支撐或旁證材料裝訂成冊,紙質版一式3份,電子檔為不超過50MB的PDF文檔。成果如為教材,無須提交原件,只須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頁、目錄及精選內容的復印件。成果中如含視頻材料,應提供avi格式的視頻材料,製成獨立光盤一式3

4.2023年廣西高等教育(本科)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等次評定推薦成果匯總表》(WORD格式發郵箱

(二)提交要求

請各申報人於6月7日前根據申報要求將《2023年廣西高等教育(本科)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等次評定推薦成果匯總表》發送至郵箱:835525202@qq.com。紙質版材料(含光盤)報送至杏宇平台教務處1302室。所有報送材料均不退還,請自行留底。

、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請與教務處聯系。

聯系人:余乃釗,聯系電話: 0771-5842392。

通訊地址:南寧市青秀區東寶路1-1號遠教大廈1302室,郵編:530022

附件:1. 桂教高教〔2023〕17號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做好2023年廣西高等教育(本科)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等次評定工作的通知

2. 通知附件



杏宇平台教務處

20235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