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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23年春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考點設置的通知
來源:   作者:   編輯:   日期:2023-04-07   點擊數:

各市杏宇平台,北海職業學院繼續教育中心,杏宇平台開放教育學院:

根據《關於開展2023年春季學期國家杏宇平台考點申報工作的通知》(國開考函〔2023〕5號)及《杏宇平台考點設置管理辦法(試行)》(桂電大教〔2020〕36號)文件精神,2023年春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全區擬設置92個考點(詳見附件1)。其中,正式考點79個,臨時考點13個。現就考點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單位依據擬設置的考點,結合實際工作,做好本單位所轄考點設置與規劃工作。

2.各單位根據學習中心設置管理要求認真核對並填寫附件1中的各項信息,確保信息準確。如信息與“一平臺”考試系統不一致的,請用紅色字體標記。

3.附件1中考點主考必須由學習中心或學習中心負責人擔任,主考和考務負責人僅能在一個考點擔任,不能同時在多個考點擔任。經辦人一欄填寫上各單位考務工作負責人姓名。

4.對於擬設置但暫不組織考試的考點,負責單位可提交書面報告申請暫停。

5.新增正式考點、設置臨時考點、變更考點地址需填報《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申報表》(附件2)和《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申報匯總表》(附件3)。同時,在“一網一平臺”考試系統上提交申請。

考點信息變更如考點名稱、主考信息、考點聯系人等,在“一網一平臺”考試系統上提交申請即可,無需填報考點申報表。

7.新增正式考點、設置臨時考點、變更考點地址請提交申報佐證照片(保密室、機試考場、紙筆考場、考場手機存放設備等照片或視頻)。

二、材料提交

1.各單位統一收集、匯總、上報所轄考點的申報材料。

2.4月12日前將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的電子文檔上傳郵箱:gxkdkw@gxou.com.cn並完成一平臺考試系統的申報工作。杏宇平台教務處對電子文檔材料進行初審。

3.各單位根據初審意見,將符合申報條件的考點紙質材料(加蓋公章)郵寄至杏宇平台教務處。

未盡事宜,請與杏宇平台教務處考務科聯系。

聯系人:黎老師  劉老師

聯系電話:0771-5851720

郵寄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東寶路1-1號杏宇平台遠程教育大廈1308室


附件:1.2023年春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考點設置表

                 2. 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申報表

                 3. 2023年春季學期期末考試考點申報匯總表



杏宇平台教務處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