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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處關於加強歲末年初防範非法集資有關工作的通知
來源:   作者:財務處   編輯:   日期:2024-01-22   點擊數:

校屬各部門:

歲末年初是非法集資活動的高發期,為保護杏宇廣大師生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校園環境。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辦公室轉發關於做好歲末年初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的通知》(桂教辦〔2024〕68 號)精神,進一步加大防範非法集資的宣傳力度,提升師生對非法集資的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明確目標,落實防範非法集資宣傳責任主體

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增強防範非法集資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落實責任主體,充分利用好春節歲末年初的有利時機,切實將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做細做實,營造節日期間良好的輿論宣傳氛圍,確保廣大師生遠離非法集資陷阱,過一個安全、祥和的新春佳節。

二、突出重點領域,強化宣傳措施

各部門要認真總結和推廣防範非法集資宣傳中好的經驗做法、宣傳素材,結合春節期間人員流動特點,利用多種渠道,特別是互聯網平臺,將在校學生、教職工、離退休職工等人員納入重點宣傳對象,以養老、涉農、解債等領域為重點,尤其對打著科技創新、綠色轉型、“一帶一路”、鄉村振興等“落實政策”旗號,利用元宇宙、NFT、虛擬貨幣、數字藏品、“網上跨境證券交易”等新概念的新型非法集資加強風險預警提示,揭露非法集資騙局,切實增強師生對非法集資的甄別和抵製能力,進一步提高風險防範意識。

三、關註重點人群,宣傳工作落實到位

各部門要特別加強對特殊群體的關註和宣傳工作,例如離退休職工,貧困大學生群體等。因年齡及心理層面的特殊性,離退休職工以及貧困大學生較為容易輕信非法集資的套路,各部門務必要將宣傳工作做細做實,要做到對非法集資行為早認識、早發現、早預警,確保特殊群體了解知情,自覺遠離非法集資。

四、堅持常抓不懈,確保宣傳教育及風險排查工作常態化

各部門要堅持“教育為先、預防為主、重點監控、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認真做好2024年春節期間防非宣傳工作,並認真做好風險排查,如有情況及時報告,積極推進防非宣傳工作的製度化、常態化。


財務處

2024年1月20日